就业报到证

时间:2021-04-20浏览:9987设置

一、什么是就业报到证

1.就业报到证全称为“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”,是由教育部直接印制,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,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。

2.就业报到证的作用: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据,同时也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、接收档案的重要凭证。

3.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有两联,上联为红色,毕业生可持有红联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;下联为白色,将存放于毕业生档案中。毕业生应按照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期限办理就业报到、户口落户、档案转递等手续。

 

二、就业报到证改派、遗失补办流程

毕业当年8月25日前,就业报到证改派、遗失补办手续可联系研工部办公室(行政北楼437室)办理,联系电话:0579-82282645。

毕业当年8月25日之后,就业报到证改派、遗失补办需至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(现已开通线上办理,请登录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,账号:学号,初试密码:***后8位)。


具体如下:

1.就业报到证改派:

受理对象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,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。

在浙江省内跨市(县、区)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,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,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。

跨省调整就业去向,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、中直单位,或由省级、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,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。

④系统需提交材料

a.毕业证;

b.***;

c.原报到证;

d.其他材料:

原未就业,申请将报到证前往就业单位: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》或就业协议书;

原已就业,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,申请档案、户口回原籍: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》原单位和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或解约证明材料;

原已就业,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: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》或就业协议书和解约证明材料;

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.doc


2.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

受理对象: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。

系统需提交材料

a.毕业证;

b.***;

备注:报到证遗失请及时申请补办,毕业后超出两年不予签发新就业报到证,浙江省教育厅将根据毕业生毕业时的派遣记录出具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情况证明》。

3.其他事项说明

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713室,派遣改派咨询电话:0571-88008635;省外报到咨询电话:0571-88008661。

所需材料中毕业证书和***可以是复印件。

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时间为毕业后2年内,请务必在2年时限内办好个人档案、户籍等各项手续,超过时限一律不予办理(毕业后2年内是指毕业后第3年年底前,如2014年7月毕业,就业手续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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